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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撞栏杆的防撞性能评定条件
来源: | 作者:tianchang | 发布时间: 2016-05-28 | 194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重庆防撞栏杆的防撞性能评定条件
1、实验后碰撞车辆应保持正常行驶状态,不发生横转、掉头等问题。 
2防撞栏杆应能够有效地阻挡并对车辆进行导向作用,禁止车辆的任何形式穿越、骑跨、翻越、下穿护栏等。
3、每一种等级的各种形式防撞栏杆均应根据应用路段,按照评价等级相应的车辆总质量,选择小型客车、大型车辆两种车型进行实车碰撞试验。
4防撞栏杆必须良好的导向性能,车辆碰撞后的驶出的角度也应该小于碰撞角度的60%。
5、车辆与道路护栏发生碰撞时应能保证车内乘员的生命安全,不受到严重伤害。
6防撞栏杆最大动态变形量。  
刚性栏杆最大动态变形量小于或等于10cm ;  
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栏杆,如果用于桥梁栏杆,其栏杆最大动态变形量应小于或等于50cm; 
半刚性三波梁栏杆最大动态变形量小于或等于70cm; 
半刚性双波梁栏杆最大动态变形量小于或等于100cm ;  
柔性栏杆可根据其安装位置参照半刚性护栏最大动态变形量的指标。
7、在碰撞过程中,脱离组件、碰撞碎片
(栏杆的碎片)、或其他道路栏杆上的碰撞物不能侵人驾驶室内及阻挡驾驶员的视线。 
8、以上评价要素的每一条款应满足标准要求,其中任何一条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,均应视为该种防撞栏杆不符合要求,不宜在需要设置该等级防撞栏杆的交通路段上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