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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撞栏杆防撞性能评价标准
来源: | 作者:tchulan | 发布时间: 2017-04-03 | 145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    1、每一种等级的各种形式护栏均应根据应用路段,按照评价等级相应的车辆总质量,选择小型客车、大型车辆两种车型进行实车碰撞试验。小型客车主要进行车内乘员头部性能指标、胸部性能指标、腿部性能指标、车体三方向加速度、车辆运行轨迹等项目的测试;大型车主要进行护栏的防撞能力、最大动态变形量和车辆运行轨迹等项目的测试。

   2、车辆与护栏发生碰撞时应能保证车内乘员的生命安全,不受到严重伤害。

   3、护栏应能够有效地阻挡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导向,禁止车辆任何形式的穿越、翻越、骑跨、下穿护栏。

   4、护栏应有良好的导向性能,车辆碰撞后的驶出角度应小于碰撞角度的60%.

   5、碰撞后试验车辆应保持正常行驶姿态,不发生横转、掉头等现象。

   6、在碰撞过程中,脱离组件、碰撞碎片(护栏的碎片)、或其他护栏上的碰撞物不能侵人驾驶室内及阻挡驾驶员的视线。

   7、护栏最大动态变形量。

   刚性护栏最大动态变形量小于或等于LOCM;

   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护栏,如果用于桥梁护栏,其护栏最大动态变形量应小于或等于50CM;

   半刚性三波梁护栏最大动态变形量小于或等于75CM;

   半刚性双波梁护栏最大动态变形量小于或等于100CM;

   柔性护栏可根据其安装位置参照半刚性护栏最大动态变形量的指标。

   8、以上评价要素的每一条款应满足标准要求,其中任何一条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,均应视为该种护栏不符合要求,不宜在需要设置该等级护栏的路段上使用。